1.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隸屬董事會,負責檢查與評估本公司內部運作可靠性、效率性及有效性,並提出改善建議,以促進公司之營運績效。
2.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稽核人員一名,除符合金管會規定之適用資格外,並每年持續進修內部稽核相關之專業課程,內部稽核人員名冊皆已於每年的一月底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中完成申報。
3. 本公司依據金管會頒布的「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定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作為內部稽核執行依歸。本公司稽核人員辦理稽核工作,可分計畫性及專案性二類,計畫性稽核,由稽核人員每年制訂年度稽核計劃,提報董事會同意後依計畫執行;專案性稽核,由董事會之授權人指示辦理。稽核人員依稽核工作結果,檢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執行情形,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 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此外,稽核人員每年依規定覆核本公司內部控制自行檢查報告 ,倂同前述內部稽核結果及改善情形,提供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此聲明書已依規定刊登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中。
4. 本公司稽核主管定期呈核稽核報告予獨立董事核閱,並列席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本公司年度稽核計劃、稽核計劃執行情形、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等皆已依規定於公開資 訊觀測站中完成申報。